来源: 时间:2019-01-25 04:12
关于开展2019年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社区)总工会,开发区工会,直属基层工会: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发挥先进女职工的示范引领作用,团结动员全县广大女职工在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中建功立业,县总工会拟于2019年“三八”妇女节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及名额
(一)雄县五一巾帼标兵岗10个;
(二)雄县五一巾帼标兵20名。
二、推荐评选条件
雄县五一巾帼标兵岗:以车间、科室、班组为评选单位,女职工比例不少于60%,主要负责人为女性;雄县五一巾帼标兵: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水平,政治立场坚定、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甘于奉献,争创一流,为推动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生产和工作一线女职工。
(一)在企业生产、科技创新、教育提升、文化旅游、卫生医疗、脱贫攻坚等社会事业发展、重大工程建设和重大科技专项推进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二)模范践行新发展理念,在推动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中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发挥女职工创新才智和创造潜能,为推动雄安高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三)加强节能环保和生态建设,在大气污染治理、节能减排、文明城市创建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四)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三、推荐评选程序
推荐评选工作由各基层工会评选推荐。县总工会女工部具体组织实施。
推荐雄县五一巾帼标兵岗、标兵。候选者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工会和申报单位逐级审核,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并签署意见后,报县总工会。原则上近两年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不在申报,同一个直属单位申报不能超过一岗一兵。
四、工作要求
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确保评选表彰工作顺利进行。
(一)宣传学习先进典型。把评选表彰先进的过程,作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过程,作为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的过程,作为挖掘先进典型、宣传展示女职工巾帼风采的过程。多形式多途径宣传女职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努力营造创先争优、学赶先进的良好氛围。
(二)推荐时要突出女职工创新创造和创业就业能力,注意向生产和服务一线的各行各业女职工集体和个人倾斜。
(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推荐、评选、审批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自下而上逐级审核。
(四)推荐的集体和个人要认真填写县五一巾帼标兵岗、标兵登记表(附件1、2)各一式2份,并附1500字事迹材料。主要事迹栏须如实填写、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文字精练。登记表须统一用A4纸填写打印,并逐级加盖公章后同电子版一并于2019年2月20日前报县总工会,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15931231138
电子邮箱:xiongxiangonghui@163.com
附件:关于开展2019年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雄县总工会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