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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4-02
职工朋友您好!
“十年树木,百年育人”,数十春秋育成林,一朝失火会归零。如今林下杂草、枯枝落叶等易燃物增厚,清明将至,外出返乡人员、进山入林旅游人员数量陡升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等野外用火增加,火源管理难度加大;进入天干物燥、森林火灾的多发季节,正值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为保护来之不易的绿化成果,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我县要认真贯彻执行十九大精神,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科学扑救、以人为本、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克服麻痹和松懈思想,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建设我们的绿色家园,让全县人民过的愉快祥和。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河北省森林防火规定》等有关规定,特致信温馨提示全县人民:
一、我县森林防火期是2019年1月1日起到5月31日。春节、元宵、清明、中秋、冬至、春耕、秋收冬种及高温、干旱、大风等高森林火险天气为火灾高发时段。在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在森林高火险期严禁一切林区野外用火。
二、封山区域:蒲上、腰山、神南、河口、安阳、大悲、白云和台鱼8个山区乡镇区域内的林区、林场、飞播林区、集中连片林区等,重点是神南镇刘家营以上深山区、河口林场和伊祁山附近、大悲乡的捉马沟等。
三、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党员干部要起带头作用,广大职工群众要提高防火意识,平时注重森林防火,摒弃陈规陋习,做到过年过节不在山林内和林缘燃放烟花炮竹,上坟扫墓不烧香、不点烛、不烧纸钱、不放鞭炮,自觉做一名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和“移风易俗、文明祭祀”的践行者。
四、请广大职工群众加强对家人用火管理,避免造成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责任的后果。一是教育子女不要携带火种进山,不在林区玩火,出行游玩时不要燃放鞭炮、烟花、放孔明灯,不要野外烧烤,不做焚烧荒草、田埂、垃圾等违章用火行为。二是要关心老人、爱护子女,可通过电话、写信等多种形式,督促父母和子女遵守安全防火法规。三是家中有痴、聋、憨、哑、精神病人的要认真履行监护责任,严防失火烧山。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情,要立即向乡镇政府或县防火办报告,对迟报、瞒报火灾者将从严处理。对存有危害防火行为的人或单位,应立即举报,各级防火及森林公安机关核实后严肃处理。
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我们坚信,有全县人民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森林防火工作一定能取得全年零火情零损失的好成绩!
森林火警电话: 12119
县防火办电话: 7619086
顺平县总工会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