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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方案

来源: 时间:2018-08-03 09:22

    

  定兴县总工会(

   

   定工办[2018]18

                                                                      

   

  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

  实施方案

   

各乡镇(城区)总工会、开发区总工会、各基层总工会: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冀工发〔2017〕23号)的文件要求,扎实推进解困脱困,实施精准帮扶,确保 2020年如期实现全困难职工整体解困脱困目标,结合本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实现党中央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两个一百年目标为指导,以贯彻全总、省总、市总关于解困脱困攻坚部署要求为主线,以精准帮扶为统揽,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精准识别、持续发力,既帮助困难职工解决眼前困难,又帮助他们解困脱困,确保到2020年我困难职工同步实现小康。

    二、目标任务

    以当前我建档立卡的困难职工户数为基数,2018 至2020年每年解困脱困数应达到建档困难职工的比例分别不低于50%、40%、10%;对当年新增的所在单位建立工会组织、且本人为工会会员的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和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别是化解过剩产能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要按照困难职工建档标准同步建档、同步帮扶、同步解困脱困。

   (一)对已纳入低保且具有劳动能力,但未实现就业的困难职工,着重帮助其实现就业创业,提高家庭收入实现解困脱困。  

   (二)对因各类因素造成实际收入或生活水平低于低保线、但尚未纳入低保的困难职工,着重推动其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其中,对没有社会保险的,推动其纳入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对丧失劳动能力或社会保险金不足以保障基本生活的,推动纳入低保兜底。

   (三)对患重特大疾病、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着重推动其纳入政府医保制度和政府临时救助、灾害救助制度。其中,对因病致困的职工,推动其纳入大病保险和医疗互助保障。

   (四)对长期居住在城市、生活遇到特殊困难的农民工,着重推动其享有均等化公共服务,使其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五)对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别是化解过剩产能和僵尸企业兼并重组、破产清算、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部分因下岗失业或其他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要协同政府落实好政策措施,着重解决好转岗、再就业等安置和社会保障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精准识别,制定科学规划。

    要精准识别解困脱困对象,各地要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息核查、公告公示、核查审批等办法,把困难职工底数摸清。实施动态管理,按照标准对困难职工重新建档,符合标准的保留,不符合或已解困脱困的要及时退出,把困难职工的基本资料、动态情况录入全总困难职工帮扶系统,实现解困脱困对象有进有出、帮扶信息真实可靠。建立“多对一”结对帮扶制度,深入分析致困原因,找准解困脱困措施,做到一户“一档(档案)一册(帮扶手册)一卡(联系卡)一计划(帮扶措施)一台账(工作台账)”。

   (二)精准施策,采取“四个一批”措施开展分类帮扶。

    1.通过就业创业援助脱困一批。要以落实《保定市工会创业就业扶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和推进就业创业工作为重点,进一步拓宽就业和创业渠道。一是强化各级工会职介工作,不断提高职介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二是继续开展专项就业创业培训活动,总结合市场需求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为困难职工提供订单式培训,加大技能培训促就业的力度;三是依托当地就业资源,建立一批就业示范基地,针对困难职工需求精准提供岗位,实现零就业困难职工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四是工会每年拿出5万元为困难职工自主创业提供小额贷款贴息和生产资料支持,支持困难职工通过自主创业解困脱困。

    2.通过完善医疗帮扶制度保障一批。一是进一步加大源头参与力度,进一步扩大医保覆盖面,各级工会要加大与政府协调力度,将尚未列入医保的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医保范围;二是积极推动政府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立职工大病保险制度,将困难职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范围,逐步提高困难职工家庭自付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三是制定困难职工大病医疗救助办法,加大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标准;四是落实困难职工“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互助金补贴政策,为困难职工提供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五是实施“工会爱心卡”、困难职工尿毒症患者肾透析专项救助等救助政策。

    3.通过落实社会保险政策覆盖一批。一是对符合低保条件尚未纳入低保的困难职工家庭,帮助其按政策规定纳入低保范围;二是针对因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或没有落实相关社保待遇的困难职工,督促企业依法为职工续缴社保费用;三是困难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推动政府和企业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关系接续、转移和待遇的落实;四是帮助灵活就业并个人缴纳社保费用的困难职工申报社保补贴;五是对因无法正常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工伤认定困难、工伤保险待遇落实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家庭困难的职工,推动落实其待遇。

    4.通过社会救助兜底一批。一是协助政府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职工实行应保尽保,强化社会救助托底功能;二是组织开展困难职工关爱互助活动,争取政府扶持,吸引企业、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为困难职工献爱心,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服务。三是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和助学育才千人计划,每年为每名考入大学的困难职工子女提供3000元资助,大力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组织爱心企业为困难职工家庭在校大学生提供勤工俭学、社会实践、毕业见习的机会和岗位。

    5.高度关注化解过剩产能中职工生产生活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在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新出现的困难职工,要按照困难职工建档标准同步建档、同步帮扶、同步解困脱困。

   (三)创新举措,提升精准解困脱困实效。

    1.开展结对帮扶工作。一是开展“一帮一”“多帮一”结对帮扶活动,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等办法,确保每个困难职工家庭都有单位帮扶、都有解困脱困责任人;二是坚持一帮到底,不达目标不脱钩,深入困难职工家中,详细了解家庭状况、致困原因和发展需求,帮助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帮扶措施,在帮助解决困难职工生活、工作中实际问题的同时,要注意帮助他们树立自立自强、干事创业的信心,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2.做实做亮送温暖品牌。要注重做到雪中送炭,把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在最困难职工身上。转变送温暖集中在节日发放慰问金方式,对特别需要救助帮扶的困难职工,实行按月或按季度定期发放生活补贴,解决其基本生活之需,实现送温暖经常化常态化。

    四、保障机制

  (一)领导责任机制。把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责任担当,带头研究谋划、带头部署推进、带头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重点措施,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制定严格督查考核办法,逐级建立目标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对目标任务、工作措施、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等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二)资金投入机制。工会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集中优势力量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要将上级工会回拨的经费进一步向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倾斜。加强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精准对接,争取财政加大支持力度。要加强对帮扶和送温暖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建立资金专户,做到专款专用、当年无结余;严格按照“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原则,坚持银行卡发放,严禁代签代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三)社会参与机制。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帮扶脱困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结对帮扶、定点帮扶及能人带动的引领作用,充分运用工会网站、报刊、微信等主流媒体,加大对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困难职工的关心关爱,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宣传县总工会的工作进展和成效,宣传在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把社会各方面参与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专项督查机制。由工会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的专项督查组,对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帮扶脱困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要坚持全面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入户查看与座谈了解相结合,检查指导工作与研讨对策措施相结合,查阅资料与听取汇报相结合,重点对帮扶对象准不准、脱困需求清不清、帮扶机制实不实、资金使用准不准、指标数据全不全、脱困成效真不真六个方面进行督查,确保解困脱困工作不走过场。

  (五)作风建设机制。把推进解困脱困工作与践行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结合起来,深入困难职工家庭,摸实情、出实招、见实效,让广大职工切实感到工会组织是真正的“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是值得他们信赖的“娘家人”。

   总工会将采取领导干部分片包干形式,对解困脱困工作进行督查,对任务进展情况定期进行通报,适时召开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研究部署下一步任务,推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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